問題詳情

23 公示催告之聲請人未依規定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者,其法律效果為何?
(A)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B)對於公示催告之聲請不生影響
(C)法院得依聲請裁定延長公示催告之期間
(D)法院得依職權登載公報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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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人生持續奮鬥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第 542 條公示催告之公告,應黏貼於法院之公告處,並公告於法院網站;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前項公告於法院網站、登載公報、新聞紙之日期或期間,由法院定之。聲請人未依前項規定聲請公告於法院網站,或登載公報、新聞紙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用戶】廖美雅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  公示催告程序之目的,在於保障利害關係人之權利,使其有機會於一定期間內申報權利,以避免其權利因不明利害關係人而遭受損害。聲請人未依規定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將使利害關係人無法得知公示催告之訊息,因此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以保障利害關係人之權利。

【用戶】Zo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542條(公示催告之公告方法)﹝1﹞公示催告之公告,應黏貼於法院之公告處,並公告於法院網站;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2﹞前項公告於法院網站、登載公報、新聞紙之日期或期間,由法院定之。﹝3﹞聲請人未依前項規定聲請公告於法院網站,或登載公報、新聞紙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A)

【用戶】人生持續奮鬥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第 542 條公示催告之公告,應黏貼於法院之公告處,並公告於法院網站;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前項公告於法院網站、登載公報、新聞紙之日期或期間,由法院定之。聲請人未依前項規定聲請公告於法院網站,或登載公報、新聞紙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用戶】廖美雅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  公示催告程序之目的,在於保障利害關係人之權利,使其有機會於一定期間內申報權利,以避免其權利因不明利害關係人而遭受損害。聲請人未依規定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將使利害關係人無法得知公示催告之訊息,因此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以保障利害關係人之權利。

【用戶】Zo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542條(公示催告之公告方法)﹝1﹞公示催告之公告,應黏貼於法院之公告處,並公告於法院網站;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2﹞前項公告於法院網站、登載公報、新聞紙之日期或期間,由法院定之。﹝3﹞聲請人未依前項規定聲請公告於法院網站,或登載公報、新聞紙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