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有關刑事訴訟法第265條追加起訴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應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為之
(B)就與本案相牽連之犯罪為之
(C)就本罪之誣告罪為之
(D)應以言詞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李儒儒(五榜達成)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265 條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就與本案相牽連之犯罪或本罪之誣告罪,追加起訴。

【用戶】Zo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265條(追加起訴之期間、限制及方式)﹝1﹞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就與本案相牽連之犯罪或本罪之誣告罪,追加起訴。(A)(B)(C)﹝2﹞追加起訴,得於審判期日以言詞為之。(D)

【用戶】李儒儒(五榜達成)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265 條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就與本案相牽連之犯罪或本罪之誣告罪,追加起訴。

【用戶】Zo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265條(追加起訴之期間、限制及方式)﹝1﹞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就與本案相牽連之犯罪或本罪之誣告罪,追加起訴。(A)(B)(C)﹝2﹞追加起訴,得於審判期日以言詞為之。(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