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廖美雅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刑事訴訟中,第一、二審是「事實審」,第三審是「法律審」。 也就是說,要上訴到第三審,必須是與法律有關的事由,才能請求第三審法院加以審酌。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77條、第378條的規定,必須要原判決違背法令才能上訴第三審,而所謂的違背法令,則是原判決有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的情形。
【用戶】廖美雅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刑事訴訟中,第一、二審是「事實審」,第三審是「法律審」。 也就是說,要上訴到第三審,必須是與法律有關的事由,才能請求第三審法院加以審酌。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77條、第378條的規定,必須要原判決違背法令才能上訴第三審,而所謂的違背法令,則是原判決有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