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甲受邀至友人乙家作客,未料二人聊天時,卻因意見不同而發生爭吵;乙乃請甲離開,但甲卻表示要留下與乙辯論,不願離開,雙方僵持不下數小時之久,乙受不了報警處理。關於甲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成立犯罪
(B)成立刑法第 306 條侵入住居罪
(C)成立刑法第 305 條恐嚇危安罪
(D)成立刑法第 304 條強制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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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堅持,是為了更好的自己!上】評論

§306II無故隱匿其內,或受.....

俞渝愚】評論

(補充樓上)刑法第 306 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Elves】評論

來源:法律百科

061】評論

本提是: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