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醫生甲欲殺丙,將每日由乙為丙定時注射之營養針劑調包為毒針,不知情的乙持該針劑注射丙血管致丙死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與乙為故意殺人罪之共同正犯
(B)甲與乙為故意殺人罪之同時犯
(C)乙為故意殺人罪之正犯
(D)甲為故意殺人罪之間接正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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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法警加油】評論

間接正犯:是指行為人雖然未親自實現犯罪構成要件,但卻利用自己對他人之優勢支配地位,而以他的人為工具實現犯罪之目的

nyako1129】評論

幫樓上補充 強迫欺騙都屬於高支配度而成立間接正犯也就是說 如果被利用人可以"自己決定" 的話就不是間接正犯這題難一點改成護理師中途發現醫生的計畫 但決定遵照醫生的計畫走這時候醫生就會是教唆犯了

堅持是唯一向前的動力】評論

答案D以下為本人見解,如有錯誤請於指正間...

@】評論

關於3F的說法個人淺見如護士發現醫生調包毒針 也願意一起殺丙 基於共同承擔 兩人最後論刑法第271條殺人既遂罪+刑法第28條(共同正犯)醫生調包毒針屬於預備行為 實施注射的乙則是著手後成立殺人既遂罪

努力的砲灰(110警特上榜】評論

本提是間皆正犯,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