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甲參與由 10 人所組成之詐欺集團,擔任「車手頭」並負責居間聯繫、指揮「車手」領取詐得款項,再從中抽成。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正確?
(A)甲為加重詐欺罪之間接正犯
(B)甲為加重詐欺罪之共同正犯
(C)甲為加重詐欺罪之教唆犯
(D)甲為加重詐欺罪之幫助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法警加油】評論

釋字109:事先共謀,而由其中一部分人實施犯罪行為者,均為共同正犯

目標110警特】評論

跟上一題「把風」的概念是一樣的

110警特小弟】評論

共謀共同正犯

PROSA】評論

詐騙集團的分工精細,有集團的主導及指揮者...

飄飄】評論

刑法第339-4條(加重詐欺罪)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政府機關不以實際存在為必要)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包含共謀共同正犯) ✽與加重竊盜罪之"結夥"做比較,加重竊盜的結夥不包含共謀共同正犯(只限實行共同正犯)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只要「散布」即可認定著手,是否因此受有損害,則是既未遂認定。)107台上907決刑法第339 條之4 第1 項第3 款之加重詐欺罪,須以對不特定多數之公眾散布詐欺訊息為要件。行為人雖利用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

きんじょうすい】評論

32  甲假冒警察,對沈記珠寶店老闆 A 聲稱其店內某翡翠項鍊是贓物,若不交出來給甲扣押,將逕行逮捕 A, A 心生畏懼,僅能無奈交出翡翠項鍊。依實務見解,甲應如何論罪?(D)甲成立a加重詐欺罪與b恐嚇取財罪,法條競合,從一重論加重詐欺罪刑法第339-4條(加重詐欺罪)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政府機關不以實際存在為必要)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包含共謀共同正犯)19 甲參與由 10 人所組成之詐欺集團,擔任「車手頭」並負責居間聯繫、指揮「車手」領取詐得款項,再從中 抽成。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正確?(A)甲為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