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法院人員到甲之房屋依法查封不動產後離去,甲將查封標示損壞除去,構成何罪?
(A)意圖損害債權,而隱匿財產罪
(B)詐術致人損害財產罪
(C)妨害公務罪
(D)損壞除去查封標示罪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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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小花】評論

刑法139條: 損壞、除去或污穢公務員依法所施之封印或查封之標示,或為違背其效力之行為者,處二.....看完整詳解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刑法第 139 條規定,「損害、除去或污穢公務員所施之封印或查封之標示,或為違背其效力之行為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下列關於刑法第 139 條之敘述,何者正確?(A)道路禁止停車之標線,可以將之解釋為刑法第 139 條所謂之封印標示,因此無故除去或污損道路 禁止停車之標線,可依刑法第 139 條加以處罰(B)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一時氣憤將公務員所查封之標示撕毀,由於不發生損害財產之可能, 只能依妨害國家公權力行使之情狀,論以刑法第 139 條妨害封印、查封標示罪(C)刑法第 139 條所謂之封印或查封標示,不限於已經在查封物上實施封禁者,只要是公務員所執掌 之封條,皆可解釋為刑法第 139 條之行為客體(D)刑...

自律自強】評論

刑法第 139 條規定,「損害、除去或污穢公務員所施之封印或查封之標示,或為違背其效力之行為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下列關於刑法第 139 條之敘述,何者正確?(A)道路禁止停車之標線,可以將之解釋為刑法第 139 條所謂之封印標示,因此無故除去或污損道路 禁止停車之標線,可依刑法第 139 條加以處罰(B)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一時氣憤將公務員所查封之標示撕毀,由於不發生損害財產之可能, 只能依妨害國家公權力行使之情狀,論以刑法第 139 條妨害封印、查封標示罪(C)刑法第 139 條所謂之封印或查封標示,不限於已經在查封物上實施封禁者,只要是公務員所執掌 之封條,皆可解釋為刑法第 139 條之行為客體(D)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