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刑法有關違禁物沒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問是否屬於犯罪行為人,均予沒收
(B)應由法院以裁定交發警政機關處理,不得沒收
(C)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始得沒收
(D)應一律銷毀,不得沒收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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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Д༎ຶ`)╯】評論

第 38 條 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PH】評論

第 38 條 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huhuihsuan】評論

筆記#

堅持是唯一向前的動力】評論

選項A中華民國刑法第 38 條違禁物,不...

toma】評論

刑法第38條第二項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限制:1.客觀限制:關聯客體(實現構成要件之事實前提,ex.飛車搶奪之動力交通工具)-無特別規定不得沒收2.主觀限制:過失犯-犯罪工具的沒收限於故意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