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應如何論罪?
(A)妨害秩序罪
(B)妨害公務罪
(C)誹謗罪
(D)侮辱公務員罪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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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執行勤務時動手:妨害公務/侮辱公署(待修法刪除)下班動手:傷害 強制執.....看完整詳解

樂樂】評論

非告訴乃論罪指任何的犯罪事實一但經檢察官或是司法警察知道後,就一定要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始偵辦調查,進而決定要不要起訴,告訴人不得聲明撤回告訴。簡單說->被害人不論是否告訴,只要檢察官知道有犯罪嫌疑,             即得偵查起訴,例如殺人、放火、竊盜、強盜等罪,             因其侵害法益較重大應予追訴處罰。

wak4763987】評論

補充一點 它是非告訴乃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