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yen Young】評論
公文類別的說明有"誤"第 二 條(公文程式類別)公文程式之類別如左: 令:公布法律、任免、獎懲官員,總統、軍事機關、部隊發布命令時用之。呈: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咨:總統與國民大會、立法院、監察院公文往復時用之。函:各機關公文往復,或人民與機關間之申請與答復時用之。公告:各機關對公眾有所宣布時用之。其他公文。
【潘厚德】評論
C錯在:「不」適用於人民與機關間的申請或答復 -改成「也」即可!
【Lisa Ting】評論
請問陳與呈在公文中有何異同?
【顏思維】評論
陳只是公文用語 呈示公文種類呈只能用在對總統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