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下列土地,何者係屬都市計畫法所定之公共設施用地
(A)行政區
(B)文教區
(C)保存區
(D)民用航空站用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4878
統計:A(24),B(31),C(17),D(133),E(0)

用户評論

王貞節】評論

第 42 條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應視實際情況,分別設置左列公共設施用地:一、道路、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民用航空站、停車場所、河 道及港埠用地。二、學校、社教機構、體育場所、市場、醫療衛生機構及機關用地。三、上下水道、郵政、電信、變電所及其他公用事業用地。四、本章規定之其他公共設施用地。前項各款公共設施用地應儘先利用適當之公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