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依據「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之規定,下列何者屬於該辦法明文規定得定期實施查訪之對象?
(A) 竊盜罪者
(B) 傷害罪者
(C) 詐欺罪者
(D) 侵占罪者
(E) 妨害自由罪者

參考答案

答案:A,C,E
難度:簡單0.864407
統計:A(58),B(3),C(56),D(1),E(58)

用户評論

【用戶】堅持到底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第2條: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得定期實施查訪對象如下:一、曾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或第二百七十二條之殺人罪者。二、曾犯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至第三百三十二條之強盜罪者。三、曾犯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至第三百二十七條之搶奪罪者。四、曾犯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一項、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一百七    十五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放火罪者。五、曾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四條至第二    百二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八條或第二百二十九條之妨害性自主罪者。六、曾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取財罪者。七、曾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或第三百四十八條之擄人勒贖罪者。八、曾犯刑法第三百二十條或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