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Dario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常年訓練區分為一般訓練及專案訓練,其目標如下:一、一般訓練:(一) 個人訓練:以員警個人為對象,銜接學校養成教育,吸收新知新技、陶冶品德修養、鍛鍊強壯體魄及充實各項勤 (業) 務執勤職能。(二) 組合訓練:以組合警力為對象,充實組合警力之執勤要領及技能。(三) 業務訓練:以各級業務人員為對象,充實專業知識及勤 (業) 務能力。(四) 幹部訓練:以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應屆畢業生及分駐(派出) 所以上各級主官 (管) 為對象,充實工作經驗、技能,傳授幹部領...
【用戶】azin0609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常年訓練區分為一般訓練及專案訓練,其目標如下: 一、一般訓練: (一) 個人訓練:以員警個人為對象,銜接學校養成教育,吸收新知新技 、陶冶品德修養、鍛鍊強壯體魄及充實各項勤 (業) 務執勤職能。 (二) 組合訓練:以組合警力為對象,充實組合警力之執勤要領及技能。 (三) 業務訓練:以各級業務人員為對象,充實專業知識及勤 (業) 務能 力。(四) 幹部訓練:以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應屆畢業生及分駐 (派出) 所以上各級主官 (管) 為對象,充實工作經驗、技能,傳 授幹部領導之能力。(五) 其他訓練:前四目以外之一般性訓練。 二、專案訓練: (一) 特定任務訓練:針對任 (勤) 務之特性及工作條件,設計課程施教 ,以充實特定任務執勤能力。 (二) 特殊任務警力訓練:針對特殊任務警力,設計課程施教,以充實其 打擊重大暴力、組織犯罪及遂行其他特殊任務之能力。 (三) 其他訓練:前二目以外之專案性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