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主管機關限期命甲拆除違建,甲逾期未拆除,機關遂去函通知甲,拆除大隊「將於 110 年 11 月 1 日前往拆除,事先請自行遷移室內一切存放物品,未遷移者,視同廢棄物」,甲對此通知不服,應如何救濟?
(A)提起訴願
(B)聲明異議
(C)提起行政訴訟
(D)不得聲明不服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對此通知不服→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

Judy】評論

行政執行法第9條(對執行行為聲明異議)

aaaaaaaaaaaa】評論

我們可以看到行政機關幹了兩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