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外國人於下列何種情形,得不暫予收容?
(A)懷胎 2 個月
(B)年滿 55 歲
(C)有精神障礙,收容有影響治療之虞
(D)繳交保證金新臺幣 300 萬元以上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86546
統計:A(30),B(8),C(883),D(12),E(0)

用户評論

【用戶】Flora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移民法38-1外國人有下列情形者得不暫與收容:1.精神障礙或罹患疾病,因收容將影響其治療或危害生命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