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thes40423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回1F,就服§49感覺跟題目不太一樣诶~「各國駐華使領館、駐華外國機構、駐華各國際組織及其人員聘僱外國人工作,應向外交部申請許可;其申請許可、廢止許可及其他有關聘僱管理之辦法,由外交部會商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題目說的是上述這些人員的眷屬想在台灣工作,但49條說的是上述機構想聘雇外國人在台工作
【用戶】YCH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就業服務法 第 78 條 第一項各國駐華使領館、駐華外國機構及駐華各國際組織人員之眷屬或其他經外交部專案彙報中央主管機關之外國人,其在中華民國竟類有從事工作之必要者,由該外國人向外交部申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