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LoS0001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票據法§139劃平行線之支票,得由發票人於平行線內記載照付現款或同義字樣,由發票人簽名或蓋章於其旁,支票上有此記載者,視為平行線之撤銷。但支票經背書轉讓者,不在此限。(C)支票經在正面劃平行線二道者,付款人僅得對金融業者支付票據金額。(D)劃平行線支票之執票人,如非金融業者,應將該項支票存入其在金融業者之帳戶,委託其代為取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