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票據付款人因惡意或重大過失而未認定背書簽名之真偽者,效力如何?
(A)付款人不負認定之責
(B)付款人可舉證免責
(C)付款人應自付其責
(D)以上皆非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3034
統計:A(83),B(14),C(344),D(4),E(0)

用户評論

Brian Chen】評論

是因為"惡意或重大過失"這句話嗎?不然簽名之真偽不是不需要由付款人認定?

陸宇薇】評論

可以解答嗎?

Tetsunori Wu】評論

票據法第71條第2項規定:「付款人對於背書簽名之真偽,及執票人是否票據權利人,不負認定之責。但有惡意或重大過失時,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