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外國漁船未經許可,於我國專屬經濟海域內從事捕魚活動,主管機關依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之規定,應如何科罰?
(A)處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漁獲物
(B)處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船舶、設備及漁獲物
(C)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000 萬元以下罰金
(D)處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1 億元以下罰金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913
統計:A(11),B(34),C(1),D(0),E(0)

用户評論

【用戶】土豆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依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20條未經許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船舶、設備及採(捕、撈) 獲物︰ 一、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從事生物資源或非生物資源之探勘、開發、 管理、養護。二、在中華民國大陸礁層從事非生物資源或定居種生物資源之探勘、開發 、管理、養護。經許可後,違反許可內容或目的者,處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採 (捕、撈) 獲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