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人身保險之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者,保險人應否負保險給付之責?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但應將保險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於應得之人
(B)傷害保險人於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及其所致失能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而死亡者,保險人應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C)人壽保險之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但保險費已付足 2 年以上者,保險人應將其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於應得之人
(D)人壽保險契約載有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保險人仍應給付保險金額之條款者,其條款於訂約2 年後始生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江漢龍】評論

A: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但應將保險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於應得之人。保單價值準備金的產生是因為人壽保險為長年期採「平準保費」,因此在年輕時會多繳一些保費而健康險屬於一年期的商品就沒有保單價值準備金,因此答案為錯誤B:傷害保險人於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及其所致失能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而死亡者,保險人應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故意自殺非因意外所引起,因此答案為錯誤C:人壽保險之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者(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但保險費已付足 2 年 以上者,保險人應將其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於應得之人。而依照保險法§109: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但應將保險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於應得之人。因此答案為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