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千尋】評論
民政是業務單位。
【Decade】評論
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9條之規定,輔助單位係指負責秘書、總務、人事、主計、法制、研考、資訊、政風、公共關係等工作,以配合遂行本機關目的或提供服務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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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是業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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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9條之規定,輔助單位係指負責秘書、總務、人事、主計、法制、研考、資訊、政風、公共關係等工作,以配合遂行本機關目的或提供服務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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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是業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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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9條之規定,輔助單位係指負責秘書、總務、人事、主計、法制、研考、資訊、政風、公共關係等工作,以配合遂行本機關目的或提供服務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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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是業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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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9條之規定,輔助單位係指負責秘書、總務、人事、主計、法制、研考、資訊、政風、公共關係等工作,以配合遂行本機關目的或提供服務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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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是業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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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9條之規定,輔助單位係指負責秘書、總務、人事、主計、法制、研考、資訊、政風、公共關係等工作,以配合遂行本機關目的或提供服務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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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是業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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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9條之規定,輔助單位係指負責秘書、總務、人事、主計、法制、研考、資訊、政風、公共關係等工作,以配合遂行本機關目的或提供服務之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