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關於地方自治團體行政機關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直轄市之里置里長 1 人,由里民選舉之,連選得連任一屆,並受市長之指揮監督
(B)人口 25 萬人之鄉,依法得置副鄉長一人,並由鄉長以簡任第 10 職等任用
(C)村長選舉經二次受理候選人登記而無人申請登記時,得由鄉公所派員代理
(D)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由山地鄉直接改制者,應維持其機關人員、資產及其他權利義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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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Bruce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D) 第83-6條第1項山地原住民區之★★(★...

【用戶】鯊鯊上岸了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A) 第 59 條村(里)置村(里)長一人,受鄉(鎮、市、區)長之指揮監督,辦理村(里)公務及交辦事項。由村(里)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B) 沒有副鄉長!! 只有副市長!第 57 條鄉(鎮、市)公所置鄉(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鄉(鎮、市),綜理鄉(鎮、市)政,由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每屆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屆;其中人口在三十萬人以上之縣轄市,得置副市長一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或以簡任第十職等任用,以機要人員任用之副市長,於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C) 第 59 條 第二項村(里)長選舉,經二次受理候選人登記,無人申請登記時,得由鄉(鎮、市、區)公所就該村(里)具村(里)長候選人資格之村(里)民遴聘之,其任期以本屆任期為限。

【用戶】狐獴吃芒果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市(副)長市長1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每屆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1屆置副市長2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250萬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1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14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縣(市)長1人,對外代表該縣(市),綜理縣(市)政,並指導監督所轄鄉鎮市自治縣(市)長由縣(市)民依法選舉之,每屆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1屆副縣(市)長一人,襄助縣(市)長處理縣(市)政,職務比照簡任第13職等人口在125萬人以上之縣(市),得增置副縣(市)長一人,均由縣(市)長任命,並報請內政部備查鄉(鎮、市)長1人,對外代表該鄉(鎮、市),綜理鄉(鎮、市)政,由鄉(鎮、市)民依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