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兒】評論
被鑑定為學習障礙的中小學生人數從10年前的2萬,成長為今年的3.5萬,10年成長七成五,已躍升為人數最多的身障類別。按特殊教育法,包含學障的13類特殊生都應實施個別化教育,教育部國教署表示,108課綱首設身障生「特殊需求領域課綱」明定九門特殊生的特殊需求課,教導學生生活管理、職業訓練等,讓特殊生也有適性揚才的機會。 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系教授洪儷瑜說,學習障礙包括聽、說、讀、寫、算五類障礙,學生如經鑑定為其中一種學習障礙,得納入特殊教育領域。舉例來說,閱讀障礙生可能出現讀書跳行、無法讀完等現象,參與升學考試可申請他人報讀考題輔助。 學習障礙人數逐年增加,按統計,每十個身障生就有三個屬學習障礙。新北市一名國小教師描述,他任教的學校設有學前特殊班,平均每班有一成學生為特殊生。一名特教教師分析,這與當代家長不怕孩子和別人不一樣,教養上也因子女數較少,對孩子觀察更細微,發現孩子異狀並參與鑑定的比率都提升。 但洪儷瑜認為,我國鑑定為學障學童數的比率仍低,目前約占1.2%,但全球平均約3%到5%。台灣家長對學習障礙的認定仍保守,孩子若連國小成績都難達到及格標準,經補救教學仍無效,或常有蹺課行為,都可能與學習障礙有關。
【Curtis Lim】評論
109特教統計年報指出,高中以下特殊教育學生共有14萬4,141人,身障學生11萬6,054人,以學習障礙學生3萬7,458人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