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翔】評論
刑法277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傷害罪)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傷害致死罪);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傷害致重傷罪)。刑法278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傷害罪)。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傷致死罪)。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重傷未遂)。刑法284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過失傷害罪),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過失重傷害罪)題目為:甲不小心砍斷乙的右手臂,係犯何種罪名?依刑法284規定為過失重傷害罪,答案選C
【Zack Fang】評論
有過失傷害罪、過失重傷害罪。沒有過失傷害致重傷害罪。
【我要考上】評論
甲為不小心,故AB刪除,D無過失傷害致重傷罪(因加重結果犯的構成要件為故意+過失)如有錯誤煩請指教~
【林霏霏】評論
神鵰俠侶的郭芙砍了楊過的手臂就犯了此罪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