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依照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勞工因發生職業災害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負何種性質之責任?(A)補償責任 (B)推定過失責任(C)故意過失(D)故意及重大過失責任

【評論內容】

因為僱主沒有違法(違法才稱賠償) 所以只能稱為補償(道義責任)

如果是我個人觀點比較支持推定過失責任 由經濟優勢的僱主來負舉證免責證明自己沒有過失或已盡努力避免員工受傷 但肯定不會過 因為這樣會增加成本

【評論主題】依照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勞工因發生職業災害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負何種性質之責任?(A)補償責任 (B)推定過失責任(C)故意過失(D)故意及重大過失責任

【評論內容】

因為僱主沒有違法(違法才稱賠償) 所以只能稱為補償(道義責任)

如果是我個人觀點比較支持推定過失責任 由經濟優勢的僱主來負舉證免責證明自己沒有過失或已盡努力避免員工受傷 但肯定不會過 因為這樣會增加成本

【評論主題】6公園裡有一群人,他們的年齡(單位:歲)分別為5、30、36、50、3、55、65、37、4、5、55、40、5、30,求這群人年齡的四分位距 ______________           歲

【評論內容】

行政院會議議事規則4

左列事項提出行政院會議議決之。一、依法須提出行政院會議議決事項。二、依法須提出立法院之事項。三、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四、其他重要事項。

【評論主題】6公園裡有一群人,他們的年齡(單位:歲)分別為5、30、36、50、3、55、65、37、4、5、55、40、5、30,求這群人年齡的四分位距 ______________           歲

【評論內容】

憲法58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評論主題】閱讀下文,回答第 5 題至第 7 題伏惟聖朝以孝治天下,凡在故老,猶蒙矜育,況臣孤苦,特為尤甚!且臣少仕偽朝,歷職郎署,本圖宦達,不矜名節。今臣亡國賤俘,至微至陋,過蒙拔擢,寵命優渥,豈敢盤桓,有所希

【評論內容】前面鋪陳一堆陳年廢話,中間才講要離職。要離就離還怕人講話,就把尚方老母請出來,真的很好用。讓皇帝想留人也不是(自己變壞人),不留也不是(都沒人才了還離職),最後幾句得了便宜還賣乖,不得罪任何人,日後好相見。

【評論主題】33 關於我國文化中,有關權威性格(authoritarian personality)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表現在人際關係裡,相當強調上下之間的關係 (B)常把社會習俗加以權威化(C)不注重自

【評論內容】

權威性人格分類

服從權威1.君臣關係2.父子關係3.夫婦關係4.師生關係5.官民關係

形成這種人格有以下原因:1.在傳統社會,常人對大自然不認識2.為消解不認識的焦慮,人們提出兩種方法來解決:倚賴傳統及倚賴權威3.這種性格是由從屬關係、階層性心態所形成4.中國傳統社會以倫理為基礎5.許烺光先生:中國社會的結構是以家庭為基礎,家庭關係以父子關係為「主軸」,其他關係以這主軸為中心。 6.中國社會中,人與人的關係並非平等,而是從屬的,人人都有一種階層性的心態。這種關係擴至國家、宗族。7.在家庭裡,家長必須擁有最高的權力,來有效地分配工作及約束家人。形成專制式家庭結構。又將家庭成員排列成上下高低的次序,給與不同的地位與權力,以利...

【評論主題】45 甲因詐騙乙之財物遭檢察官起訴。審判期日時,乙依法有下列何種權利?(A)聲請調查證據(B)詰問證人(C)陳述意見(D)參與法官評議

【評論內容】

詐欺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本案的當事人只有甲(被告)和檢察官A.刑訴163: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得聲請調查證據 乙是被害人不是當事人 故只剩檢察官才能聲請調查證據B.刑訴166: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及輔佐人聲請傳喚之證人、鑑定人,於審判長為人別訊問後,由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直接詰問之。乙是被害人不是當事人 故只剩檢察官才能詰問證人C.刑訴271:審判期日,應傳喚被害人或其家屬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乙是被害人 可以陳述意見 但法官不一定會鳥你D.法院組織法106:評議時各法官之意見應記載於評議簿,並應於該案裁判確定前嚴守秘密。案件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曾為輔佐人,得於裁判確定後聲請閱覽評議意見。但不得抄錄、攝影或影印。法官評議是法官才有資格  平民百姓碰不得

【評論主題】依照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勞工因發生職業災害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負何種性質之責任?(A)補償責任 (B)推定過失責任(C)故意過失(D)故意及重大過失責任

【評論內容】

因為僱主沒有違法(違法才稱賠償) 所以只能稱為補償(道義責任)

如果是我個人觀點比較支持推定過失責任 由經濟優勢的僱主來負舉證免責證明自己沒有過失或已盡努力避免員工受傷 但肯定不會過 因為這樣會增加成本

【評論主題】「然而,繁榮的目的是什麼呢?既然擺脫了窮困,更累積了富裕,正該放緩腳步,落實本土,積極彌補社會缺憾,償還過度開發、過度透支的社會成本啊!」下列那一選項,符合文中的精神?(A)興建大型樂園,提升觀光收入

【評論內容】政府對於ACD是積極爭取,因為這樣才有選票和鈔票。對於B這種吃力不討好,既花鈔票又沒選票的事不感興趣,這才是現實狀況。不過既然要考試,還是要昧著良心填B

【評論主題】( )10.選定當事人未經特別授權得為下列何種行為:(A)和解 (B)捨棄 (C)認諾 (D)以上皆可

【評論內容】

當事人未經特別授權 得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

捨棄、認諾、撤回或和解要有限制才不能行使

這不是考法律 而是玩文字遊戲....= ="

【評論主題】38 Man: Officer! Wait, officer! That’s my car!Police: Oh, it is? Then I won’t need a tow truck.Man:

【評論內容】

我改成台灣版的比較通順:

男子:警察先生!等一下,警察先生!這林北ㄟ車!

條子:哦,這你的車?看起來我不需要叫拖吊車來了。男子:賣啦!我馬上把它開走!條子:非常之好。停在消防栓旁是違法的。(A)請不要開我罰單!(B)我馬上把它開走!(C)我只停了一會兒。(D)這裡沒有其他可以停車的地方。

【評論主題】【題組】⑵專利權 A 授權與專利權 B 授權之單獨售價分別為$120,000、$80,000。(10 分)

【評論內容】

失業率(%)=失業者/勞動力*100%=失業者/(失業者+就業者)*100%

失業率(%)=100/700=14%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 B )禁止溯及既往亦為立法上之原則-錯誤如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就是需要溯及既往才能賠償受害人第2條:本條例所稱受難者,係指人民因本事件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遭受公務員或公權力侵害者。受難者應於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月七日起七年內,依本條例規定申請給付賠償金。前項期限屆滿後,若仍有受難者因故未及申請賠償金,得再延長兩年。受難者曾依司法程序或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之行政命令獲取補償、撫卹或救濟者,不得再申請登記。刑法才是禁止溯及既往

【評論主題】7. 計算 得餘式=_ (7)____  。

【評論內容】

鳳凰于飛-鳳凰相伴而飛。語本詩經˙大雅˙卷阿:鳳皇于飛,翽翽其羽。後比喻夫婦和睦。唐˙李白˙早夏於將軍叔宅與諸昆季送傅八之江南序:重傅侯玉潤之德,妻以其子,鳳凰于飛,潘楊之好,斯為睦矣。亦作鳳皇于蜚。

琴瑟友之-比喻夫妻和好

 

瓊花並蒂-用於祝賀男女結婚的婚嫁賀辭

花燦金萱—用於祝賀女性壽誕者的祝壽賀辭。金萱,用以比喻母親,此喻女性。

 

【評論主題】7、若有一個三角形的面積是(9x2-12x+4),底邊為(3x-2),則底邊上的高為(                     )

【評論內容】

憲法增修2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評論主題】4、將多項式5x-3x2+9-5x+6-7x+2x2的同類項合併,答案以升冪排列,結果應為(                          )

【評論內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立法院會議,須有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出席,始得開會。前項立法委員總額,以每會期實際報到人數為計算標準。但會期中辭職、去職或亡故者,應減除之。

【評論主題】3、設A、B皆為二次多項式,A-B=5x2-9x+5,A+B=-x2-x+1,則A=(                          )

【評論內容】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14

大法官解釋憲法,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過。但宣告命令牴觸憲法時,以出席人過半數同意行之。大法官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方得通過。

【評論主題】2、若9992+9972=2×9982+x,則x=(                              )

【評論內容】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14

大法官解釋憲法,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過。但宣告命令牴觸憲法時,以出席人過半數同意行之。大法官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方得通過。

【評論主題】1、已知a2-18a=36,則(a-9)2=     (                            )

【評論內容】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5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一、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  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  牴觸憲法之疑義者。二、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  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  憲法之疑義者。三、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  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聲請解釋憲法不合前二項規定者,應不受理。

【評論主題】1. 計算下列各式的值。【題組】 (1)= (A) 。

【評論內容】

(A)要約與承諾之合致:

甲:我想和你買書

乙:ok

(B)承諾與意思實現之合致:

如各位前輩所述

(C)交錯要約之合致:

甲:我想和你買書

乙:我想賣書給你

(D)必要之點合致,非必要之點未有反對之表示:

甲:我想買這本二手書(裡頭含書籤)

乙:ok

【評論主題】(四)以標準分解式形式寫出各組之值【題組】  (7) (2×52×72,22×32×53×11)

【評論內容】

班聲動而北風起,劍氣衝而南斗平。

戰馬的聲音如同北風怒吼,寶劍的劍氣直衝天上與南斗星齊平。

喑嗚則山岳崩頹,叱吒則風雲變色。(我們義軍)懷著怒氣一呼叫山岳就崩頹了,發怒一吼風雲就變了顏色。

【評論主題】10. 如(圖 17),△ABC 中,D 是的中點, ,E 是垂足。若 =12,=16,求= (10) 。

【評論內容】

露出端「倪」:ㄋ一ˊ

「譁」眾取寵:ㄏㄨㄚ ˊ

芻「蕘」之議:ㄖㄠˊ

 山肴野「蔌」:ㄙㄨˋ

【評論主題】二、圖書館事業的典範由 systems-centered 演進為 user-centered,再演進到 knowledge-construction-centered,如此的典範變遷對於參考服務有何影

【評論內容】用於對教育界或教育人士的題辭。杏壇,相傳為孔子講學授徒的地方。《莊子.漁父》:「孔子遊乎緇維之林,休坐乎杏壇之上。」後人於孔廟大成殿前築壇、建亭、書碑、植杏,取名杏壇。今以杏壇泛指教育界。

【評論主題】三、⑴微量元素之一的硫(sulfur; S)在作物生理及代謝上有何功能?(8 分)

【評論內容】

刑法86-感化教育(未滿14不罰)刑法87-監護(未滿14再犯之虞)

刑法88-禁戒(毒品)

刑法89-禁戒(酗酒)

刑法90-強制工作(遊蕩懶惰)

刑法91-強制治療

刑法95-驅逐出境(外國人)

【評論主題】49. Heidi swims much faster now. It's p   le for her to win the swimming race.

【評論內容】

自然法,為獨立於政治上的實在法而存在的正義體系。對它的詮釋與使用在歷史上千差萬別。通常而言,自然法的意義包括道德理論與法學理論。根據自然法的道德學說,在某種意義上,支配人類行為的道德規範起源於人類的自然本性或和諧的宇宙真理;而依照自然法的法學理論,法律準則的權威則至少部分來自針對那些準則所具道德優勢的思量。

實定法Statutory Law(國家制定法)是由國家制訂的。是一種形式主義意義上的由立法機關按照程式制定出來,具備法律的一般屬性和普遍拘束力的法規範。例如刑法一定是實定法,因為刑法必須遵守罪刑法定主義的緣故。實證主義法學相信法律必能由國家製訂,在法實證主義之基本態度,乃認為所謂法,係實定法。

【評論主題】【題組】(4) (−125)×119+(−125)×21+125×40 = ⑯

【評論內容】所為事實,即指確有其事,其事可以發生在過去現在或未來(預謀行為)。一旦法律與事實相結合,必形成相互間的關係,此關係稱「法律關係」;此事實稱「法律事實」,換言之,法律事實乃發生法律關係之原因,兩者結合所發生的結果稱「法律效力」。通常法律事實肇因於法律主體(自然人或法人)的行為(包括作為與不作為),與其他法律個體(可能是法律主體或法律客體)產生法律關係,進而延伸出法律效力。例:甲向乙借錢,則甲向乙的借貸行為即構成法律上借貸行為;兩人產生法律上借貸關係。

【評論主題】51. Frank put the letter in the e   pe and then went to the post office.

【評論內容】

法律經濟學(law and economics)或稱法律的經濟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是由美國學者在1960年代發展出的跨領域交叉學科。主要是以經濟學的效率觀點,分析法律的形成、架構、與運作方式,法律與司法制度對社會的經濟效益影響。1960年,羅納德·科斯發表了「社會成本問題」,此論文提出後人所稱的科斯定理,被視為是法律經濟學的奠基之作。

法律經濟學的代表人物還包括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芝加哥大學教授蓋瑞·貝克、聯邦法官理察·波斯納和克拉克獎得主,哈佛大學經濟學教授安德雷·施萊弗,以及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教授達隆·阿齊默魯。

【評論主題】50. If you want to have a strong, healthy b   y, you need to exercise regularly.

【評論內容】法律社會學,亦稱法社會學或社會法學,從字面上可以作兩種解釋,即本體論意義上的「研究法律與社會的關係」以及方法論意義上的「用社會學的方法研究法律」。法律社會學是社會學與法學的交叉學科,誕生於19世紀的「社會學帝國主義」時期。由於法律本身便是一種重要的社會現象,因此當時主要的社會學家(即「古典社會學家」)都對法律有所研究,如馬克斯·韋伯、卡爾·馬克思、塗爾干、托克維爾等,此即法律社會學之濫觴。

【評論主題】45. Jessica can speak three l   ges: Chinese, English, and Japanese.

【評論內容】

社會法學派的主要觀點有:(1)從法學研究的方法來看,他們注重用社會的觀點和方法研究法律,主張研究法律與其他社會因素的相互作用,特別是法律在社會生活中作用,法律的目的和社會效果。(2)他們認爲好的法律就是能充分爲社會服務的法律,法律的實際作用比抽象的法定內容更重要。法律必須依靠社會,適應社會的需要,並根據滿足這種需要的程度來判斷法律的好壞。社會法學派強調法律既關心個人利益,更要關心集體和社會的利益。對於個人自由,除非是作爲更大的社會安全和社會自由的一部分,否則,法律不能予以保護。

霍姆斯主張法院(法官)中心論,主張法官創造法律。“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而是經驗”。也就是說法律發展過程並不是純粹觀念的邏輯發展和演繹推理過程,而是在道德、政治。

【評論主題】52.謝謝你們慷慨的捐贈。Thank you__________ ___________ your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課本P.

【評論內容】中華法系是與羅馬法系、英美法系並列的法系之一,反映中國各朝代法律的特點。除了中國以外,中國周邊地區如日本(包括現在的琉球)、朝鮮半島、越南等,在歷史上都受到中國法律的影響,曾屬於中華法系的一部分。這些國家都在不同程度上吸取唐律的內容,並以其為基礎,制定本國的法律。在朝鮮,當時的《高麗律》以唐律為藍本而制定, 又比如日本的《養老律》等。

【評論主題】49.我們去那裡是因為我們可以從91樓透過望遠鏡看月亮。We__________there __________we could watch the moon from the 91st ______

【評論內容】

純粹法學:

代表人物法學家凱爾生(Hans Kelsen )。

法律是來自於立法者的意志。它是建立在與價值無關的純粹研究法律結構的法律科學上,主張法律要獨立出政治、國家之外,其目的是使法律科學免受外來因素的影響。因此僅以法律規範的形式提出法律規範的階層或位階秩序,並未說明何謂基本規範的理論。

【評論主題】二、某研究隨機抽取全國 1250 名學生接受一份標準化智力測驗,小明的排名是第 200 名。【題組】⑴請問小明的 PR 值是多少?請列出算式。(10 分)

【評論內容】

補充:

在台灣的刑事訴訟中,緩起訴處分屬於檢察官職權之一,與法院、法官完全無關。檢察官在偵查終結後,雖然所蒐集的證據足以證明被告的犯罪事實,但若被告所犯之罪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審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參酌(通常被告有無前科記錄是重要的考量點之一),認為以暫不起訴為佳者,可處以緩起訴處分。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53-1條,緩起訴期間為自緩起訴處分確定時起一至三年。同時,在緩起訴期間內,追訴權之時效停止進行,被害人亦不得針對同一犯罪事實提起自訴。

在台灣,緩起訴又分為「單純緩起訴」和「附負擔緩起訴」兩種;前者為單純的緩起訴,以期間內不犯罪為義務;而後者則同...

【評論主題】VII. Guided Translation 8% 引導式翻譯 每格1分 每格限填一單字80. 不管你壓力有多大,你所能做的就是立刻採取行動,改變令人沮喪的現狀。(1)__________ of h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4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三十四人。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評論主題】3.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IFLA)在1997年認定的目錄有那四大功能?此外,IFLA FRBR之作品模式有那四大層次?(20%)

【評論內容】

刑法51

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  ,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

【評論主題】1 司法院釋字第499 號解釋,認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四日國民大會通過憲法增修條文自行延長任期,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不合,其具體理由,不包括下列何者?(A) 違反國民主權原理(B) 違反與選民之約定(C

【評論內容】增修條文第1條第3項後段規定:「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任期至第四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之日止」,第4條第3項前段規定:「第四屆立法委員任期至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 止」。也就是說自行將任期延任多出2年42天,立法委員任期延任5個月。按國民主權原則,民意代表之權限,應直接源自國民之授權,是以代議民主之正當性,在於民意代表行使選民賦予之職權須遵守與選民約定,任期屆滿,除有不能改選之正當理由外應即改選,否則將失其代表性。所國民大會代表之自行延長任期部分,於利益迴避原則亦屬有違,俱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不合。

【評論主題】【題組】 ⑶有機質含量(organic-matter content)(4 分)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

本基金之用途,限於經各該主管機關依法核定支付第一條所定人員之退休金、退職酬勞金、退伍金、退休俸、贍養金、撫卹金、撫慰金、資遣給與及中途離職者之退費。但下列各項加發仍應由各級政府另行編列預算支付:一、因公或作戰傷病成殘加發之退休 (職)  (伍) 金。二、因公死亡加發之撫卹金。三、勳章、獎章及特殊功績加給之退休 (職)  (伍) 金、撫卹金。四、公務人員於年滿五十五歲時,自願提前退休加發之退休金。五、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十六條之一第五項、第六項規定加發之一次補償金。六、依軍人撫卹條例規定加發之撫卹金。

【評論主題】【題組】 ⑵修正前羈押法第 23 條第 3 項規定是否合憲?大法官解釋所持理由為何?(20 分)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任用法3

本法所用名詞意義如左:一、官等:係任命層次及所需基本資格條件範圍之區分。二、職等:係職責程度及所需資格條件之區分。三、職務:係分配同一職稱人員所擔任之工作及責任。四、職系:係包括工作性質及所需學識相似之職務。五、職組:係包括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系。六、職等標準:係敘述每一職等之工作繁、簡、難、易,責任輕、重及所  需資格條件程度之文書。七、職務說明書:係說明每一職務之工作性質及責任之文書。八、職系說明書:係說明每一職系工作性質之文書。九、職務列等表:係將各種職務,按其職責程度依序列入適當職等之文書

【評論主題】四、甲男以乙女為被告提起結婚無效之訴,甲男獲得勝訴之確定判決。該判決對甲男與乙女所生之丙男有何影響?丙男應以何種方法尋求救濟?(25 分)

【評論內容】休職,休其現職,停發薪給,並不得在其他機關任職,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休職期滿,許其復職。自復職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升職或調任主管職務。

【評論主題】二、何謂「推定」?其種類有幾?各類「推定」其主要區別點何在?試分別簡答之,並就各該類推定各舉一例。(25 分)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考績法14

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考績,應由主管人員就考績表項目評擬,遞送考績委員會初核,機關長官覆核,經由主管機關或授權之所屬機關核定,送銓敘部銓敘審定。但非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績或長官僅有一級,或因特殊情形報經上級機關核准不設置考績委員會時,除考績免職人員應送經上級機關考績委員會考核外,得逕由其長官考核。

【評論主題】【題組】 ⑶計算機率 P(X = 2 或 Y = 5)(僅需列出機率式,不需計算機率值)。(10 分)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任用法3

本法所用名詞意義如左:一、官等:係任命層次及所需基本資格條件範圍之區分。二、職等:係職責程度及所需資格條件之區分。三、職務:係分配同一職稱人員所擔任之工作及責任。四、職系:係包括工作性質及所需學識相似之職務。五、職組:係包括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系。六、職等標準:係敘述每一職等之工作繁、簡、難、易,責任輕、重及所  需資格條件程度之文書。七、職務說明書:係說明每一職務之工作性質及責任之文書。八、職系說明書:係說明每一職系工作性質之文書。九、職務列等表:係將各種職務,按其職責程度依序列入適當職等之文書

【評論主題】三、軟體專案成本的估計若使用參數模式,COCOMO(Constructive Cost Model)及COCOMO 2.0 模式為常用的二種方法。請比較說明這二種模式的相異處。(25 分)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進修法10

各機關學校選送國外進修之公務人員,其進修期間如下:一、入學進修或選修學分期間為一年以內。但經各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者,  延長期間最長為一年。二、專題研究期間為六個月以內。必要時,得依規定申請延長,延長期間  最長為三個月。經中央一級機關專案核定國外進修人員,其進修期限最長為四年,不受前項第一款之限制。

【評論主題】二、依據憲法及相關法規之規定,對於原住民族的人民與土地,均採「山地/平地」二分法。請問此種分法的淵源,及其對民族發展的影響。(25 分)

【評論內容】

公務員懲戒法11

撤職,除撤其現職外,並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其期間至少為一年。

公務員懲戒法12

休職,休其現職,停發薪給,並不得在其他機關任職,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休職期滿,許其復職。自復職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升職或調任主管職務。

公務員懲戒法13

降級,依其現職之俸給降一級或二級改敘,自改敘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升職或調任主管職務。受降級處分而無級可降者,按每級差額,減其月俸,其期間為二年。

公務員懲戒法14減俸,依其現職之月俸減百分之十或百分之二十支給(扣10%~20%),其期間為六月以上、一年以下。自減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晉敘、升職或調任主管職務。

公務員懲戒法15

記過,自記過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晉敘、升職...

【評論主題】【題組】 ⑶訊息傳遞與操作依時間發生之順序分別有:1.新增訂購2.顯示細部說明3.書籍編號4.新增訂購項目5.設定訂購數量6.計算總金額7.購物車內容明細

【評論內容】

取自維基百科

泰勒的科學管理理論被稱作一場完全的心智革命,植基於動作和時間研究以履行最佳方法,認為工人有不盡全力的自然傾向,故應該由管理階層承擔無效率的問題。

良好管理:目標在於給予較高的工資,獲得較低單位的生產成本。管理階層必須應用研究和實驗的科學方法以建立生產作業的標準程序和原則。工作人員的工作位置和原料的選擇需要以科學方法為之以便符合標準。對於工作人員給予訓練以改進技能,俾使致標準的產量。管理階層和員工之間應該有密切而良好的合作。對於個人工作的每一要素,都應該發展出一套科學以代替原有的經驗法則。應該以科學方法甄選工人,然後加以訓練、倡導和發展,以代替以往由工人自己選擇工作和自己...

【評論主題】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結合一些國際科學聯盟團體,在 1995 年推出「國際生物多樣性科學方案(DIVERSITAS)」,【題組】⑴該方案涵括 10 項主軸計畫項目(從通論到特論),請加以

【評論內容】

1.生理需求對食物、水、空氣和住房等需求都是生理需求,這類需求的級別最低,人們在轉向較高層次的需求之前,總是儘力滿足這類需求。一個人在飢餓時不會對其它任何事物感興趣,他的主要動力是得到食物。

2.安全需求安全需求包括對人身安全、生活穩定以及免遭痛苦、威脅或疾病等的需求。和生理需求一樣,在安全需求沒有得到滿足之前,人們唯一關心的就是這種需求。

3.愛與隸屬需求(社交需求、歸屬感)包括被別人接納、愛護、關注、欣賞、鼓勵等需求,人都有一種歸屬於一個群體的感情,希望成為群體中的一員,並相互關心和照顧。心情上的需要比生理上的需要來的細緻,它和一個人的生理特性、經歷、教育、宗教信仰都有關係。

4.尊重需求尊重需求既...

【評論主題】【題組】 ⑵ CSMA/CD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退休法9

一次退休金,以退休生效日在職同等級人員本(年功)俸加一倍為基數內涵,每任職一年給與一又二分之一(1.5)個基數,最高三十五(35)年給與五十三(53)個基數。未滿一年者,每一個月給與八分之一(1/8)個基數。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月退休金,以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年功)俸加一倍為基數內涵,每任職一年,照基數內涵百分之二(2%)給與,最高三十五(35)年,給與百分之七十(70%)為限。未滿一年者,每一個月照基數內涵六百分之一(1/600)給與。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評論主題】【題組】 ⑸觀護人選擇某個特定的心理測驗時,應注意該測驗手冊的那些重要內容?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協會法1:

公務人員為加強為民服務、提昇工作效率、維護其權益、改善工作條件並促進聯誼合作,得組織公務人員協會。公務人員協會之組織、管理及活動,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民法有關法人之規定。

【評論主題】【題組】 ⑵台南公司估計服務資產之公平價值為$150,000,有限追索權之公平價值無法估計。(5 分)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撫卹法5

因公死亡人員,指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一、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50%)二、執行職務發生意外或危險以致死亡。(25%)三、公差遇險或罹病以致死亡。(25%)四、於執行職務、公差或辦公場所猝發疾病以致死亡。(15%)五、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10%)六、因辦公往返,猝發疾病、發生意外或危險以致死亡。(10%)-(25%)前項人員除依前條規定給卹外,並依下列情形加給一次撫卹金:一、第一款人員加給百分之五十。二、第二款及第三款人員加給百分之二十五。三、第四款人員加給百分之十五。四、第五款及第六款人員加給百分之十。但第六款人員因防(救)災趕赴辦公發生意外或危險者,加給百分之二十五。因公死亡人員任職未滿十五年者,以十五年計;第一款人員任職滿十五年以上未滿三十五年者,以三十五年計。

【評論主題】二、依據政府採購法,「轉包」與「分包」有何差異?(15 分)依據營造業法第 25 條規定,綜合營造業承攬之營繕工程倘「交由」專業營造業承攬,是否屬於「轉包」或「分包」或屬其他性質之法律關係?(15 分

【評論內容】釋字第331號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規定,僑居國外國民及全國不分區之中央民意代表,係按該次選舉政黨得票總數比例方式產生,而非由選舉區之選民逕以投票方式選出,自無從由選舉區之選民以投票方式予以罷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全國不分區、僑居國外國民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與憲法並無牴觸。惟此種民意代表如喪失其所由選出之政黨黨員資格時,自應喪失其中央民意代表之資格,方符憲法增設此一制度之本旨,其所遺缺額之遞補,應以法律定之。

【評論主題】【題組】 ⑵簡短說明其輸出穩壓的控制原理。(5 分)

【評論內容】

專案考績,於有重大功過時行之;其獎懲依左列規定: (一) 一次記二大功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  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  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敘至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  俸給總額之獎金。但在同一年度內再因一次記二大功辦理專案考績  者,不再晉敘俸級,改給二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二) 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

年終考績獎懲依左列規定︰一、甲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  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  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

【評論主題】【題組】 ⑵以傳輸時間當分子,計算子題⑴的效率。(5 分)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第25條

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

地方制度法第28條

下列事項以自治條例定之:一、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應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者。二、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三、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者。四、其他重要事項,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應以自治條例定之者。

地方制度法第29條

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中央法規之授權,訂定委辦規則。委辦...

【評論主題】一、何謂傳播的「社會責任論」?請說明其起源與立論?請舉例說明以「社會責任論」對台灣有線電視新聞頻道的表現加以評估?(25 分)

【評論內容】

憲法7

監察院對於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不受憲法第九十八條之限制。監察院對於監察院人員失職或違法之彈劾,適用憲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七條第二項及前項之規定。

【評論主題】五、何謂PA3679?並說明其於食品品質之措施之設計上扮演何種角色?(10 分)

【評論內容】

憲法81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法官法11

高等法院以下各法院及高等行政法院、其他專業法院院長、庭長之任期為三年,得連任一次。但司法院認為確有必要者,得再延任之,其期間以三年為限。前項院長不同審級之任期,應合併計算。司法院每年應對前項院長之品德、操守、執行職務之能力及參與審判工作之努力等事項,徵詢該院法官意見,並得參酌徵詢結果,對任期尚未屆滿者免兼院長職務。

法官法16

法官不得兼任下列職務或業務:一、中央或地方各級民意代表。二、公務員服務法規所規定公務員不得兼任之職務。三、司法機關以外其他機關之法規、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或公務人員保...

【評論主題】【題組】 ⑵依蒴果的稜數,胡麻可分為那幾型?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

各機關下列人員不得辦理陞任:一、最近三年內因故意犯罪,曾受有期徒刑之判決確定者。但受緩刑宣告  者,不在此限。二、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撤職、休職或降級之處分者。三、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受免職之處分者。四、最近一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減俸或記過之處分者。五、最近一年考績(成)列丙等者,或最近一年內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曾受  累積達一大過以上之處分者。但功過不得相抵。六、任現職不滿一年者。但下列人員不在此限:(一)合計任本機關同一序列或較高序列職務,或合計曾任他機關較高職  務列等或職務列等相同之職務年資滿一年。(二)本機關次一序列職務之人員均任現職...

【評論主題】二、試詳述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中審議委員會有那些成員?何種情形需要審議委員會決議通過才能解除?(20 分)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協會法7:公務人員協會對於下列事項,得提出協商:

一、辦公環境之改善。二、行政管理。三、服勤之方式及起訖時間。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提出協商:一、法律已有明文規定者。二、依法得提起申訴、復審、訴願、行政訴訟之事項。三、為公務人員個人權益事項者。四、與國防、安全、警政、獄政、消防及災害防救等事項相關者。

【評論主題】二、請敘述台灣目前網室栽培蔬果之害蟲防治技術現況。(20 分)

【評論內容】

順便補充最新的718號  釋字第 718 號 【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許可案】民國 103年3月21日集會遊行法申請許可規定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之部分,違憲?集會遊行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部分,及同法第九條第一項但書與第十二條第二項關於緊急性集會、遊行之申請許可規定,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不符憲法第十四條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均應自中華民國一0四年一月一日起失其效力。本院釋字第四四五號解釋應予補充。

【評論主題】⑷提棉管(Doffing Tube)

【評論內容】

蝜蝂者,善負小蟲也。行,遇物輒持取,卬其首負之。背愈重,雖困劇不止也。

蝜蝂,是一種善於背東西的小蟲。當它在爬行中遇到東西,總是會把東西抓過來,然後抬起頭,把東西揹在身上。即使揹的東西愈來愈重,讓它疲累不堪,也不會停止。

 

──其背甚澀,物積因不散。──卒躓仆,不能起。人或憐之,為去其負。

它的背部並不平滑,因此,東西積在上面不會散落,最後它就被東西壓倒,爬不起來。有人可憐它,替它去掉背上的東西

苟能行,又持取如故。又好上高,極其力不已,至墜地死。(執迷不悟,至死方休,可悲的人)

但是它衹要還能爬行,又照樣把東西抓過來揹。它還喜歡爬高,用盡力氣也不停止,直到掉在地上摔死為止。 今世之嗜取者,遇貨不...

【評論主題】1.依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第二條規定,轉任行政機關職務的範圍為何?(A)薦任第六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 (B)薦任第八職等至簡任第十二職等 (C)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

【評論內容】

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2

曾任行政機關人員或公立學校教育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具有高等考試、特種考試之乙等考試及格之資格 (以下簡稱轉任人員) ,其轉任前服務成績優良任職年資得予採計。其採計除法律有特別規定,應從其規定外,依本法行之。轉任行政機關職務,以薦任第八職等至簡任第十二職等為限,其轉任職務之官職等級,並不得高於轉任前之原職務等級。

【評論主題】四、一根 20 kg 的均質細長桿由原先靜止於 θ=0°處被釋放,如圖 4 所示。上端 A 由一光滑絞鏈支持。當 θ=90°時:【題組】⑴試求細長桿的角加速度和角速度。(10 分)

【評論內容】

何謂產業利用性?

若專利申請案的技術特徵必須在產業上得以利用,則專利申請案即具有產業利用性。雖然專利法規定申請專利之發明必須可供產業上利用,但專利法並未明文規定產業之定義,一般共識咸認專利法所指之產業應包含任何領域中,利用自然法則而有技術性的活動,亦即包含廣義的產業,例如工業、農業、林業、漁業、牧業、礦業、水產業等,甚至包含運輸業、通訊業、商業等。

何謂新穎性?

簡言之,申請專利之發明於申請日之前(1)從來沒有出現於刊物(2)沒有被公開使用(3)沒有被公眾所知悉。若專利申請案同時符合前述(1)~(3),則專利申請案具有新穎性。實務上,若專利說明書之申請專利範圍中所記載之發明,未構成先前技術的一部分時,則專利申請案...

【評論主題】【題組】 ⑵「書畫同源」的意義,請說明。

【評論內容】

這題不用背  用推理即可

(A)甲提領新台幣6萬元的效果歸屬予乙

這告訴我們 印章和存摺不要亂交給人 後果自負

(B)甲提領新台幣5,000元的效果歸屬予乙,逾越授權的新台幣5,000元部分,效果歸屬予銀行

這樣銀行就倒了 在台灣不可能發生讓銀行吃虧的事

(C)甲提領新台幣6萬元的效果歸屬予銀行

這樣銀行就倒了 在台灣不可能發生讓銀行吃虧的事

(D)甲提領新台幣6萬元的法律效果,視乙承認與否而定,乙承認則有效;乙不承認,則無效

那乙絕對打死不承認(是我也不承認) 銀行吞下嗎?不可能 想太多

【評論主題】二、甲涉嫌犯背信罪,案發不久即潛逃遭通緝,如果其逃亡期間已經超過追訴權時效,問,偵查中與審判中各應為如何處理?(25 分)

【評論內容】

補充說明:

法律上規定,夫妻結婚後,其財產則適用夫妻財產制的約定。夫妻財產制,分成兩大系統,一是法定財產制,一是約定財產制。法

定財產制,是指聯合財產制﹔約定財產制則包含共同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兩種。

聯合財產制、共同財產制、與分別財產制的內涵,現分述如下﹕

(一)聯合財產制

夫妻之間若沒有就財產制度做約定,就以聯合財產制為依據。結婚時,

除了先生和太太的特有財產以外,先生的原有財產與太太的原有財產,

以及在婚姻關係期間所取得的財產都屬於聯合財產。

特有財產﹕是指

1.專供夫或妻個人所使用之物。

2.夫或妻職業上所必需之物。

3.夫或妻所受的贈予物,經過贈予人聲明為其特有財產者。

聯合財產制,夫妻享有均等的權益...

【評論主題】四、用過濾法作水處理,有快濾法及慢濾法可選擇使用。兩者相較,快濾法濾速快,表示過濾池的表面積較小,看似占盡優勢。請討論為何不盡然(慢濾也有優點作折衝之)。也因此可選擇性,試討論何種情況下適宜應用快濾或

【評論內容】

憲法增修2

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條第一項規定補選總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九條之有關規定。

【評論主題】二、說明自動水準儀,自動水平的原理。(15 分)當自動水平有誤差時,如何檢查?(10 分)

【評論內容】

刑法30

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評論主題】四、說明 GPS 載波相位相對定位的測量方法:(每小題 5 分,共 15 分)【題組】⑴ GPS 靜態基線測量。

【評論內容】

補充:

涵攝此一名詞原意為「置於其下」,引申而出的涵義便指「將具體案件置於法規範要件下」,也就是說,當發生一件具體生活事實時,如適用某個法律條文,則將之與法規範構成要件比對,如比對相符,則該具體生活事實便會產生法律條文所規定的結果,此即為涵攝之過程。舉個例子來說,若今天某甲因某事對某乙懷恨在心,欲致其於死地,而持刀殺乙,致乙流血過多身亡,則依照刑法第兩百七十一條的規定:「殺人者,得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甲持刀殺乙」的行為乃具體生活事實,而法規範要件是「殺人者」,將「甲持刀殺乙」置於「殺人者」之下,經由具體要件和規範構成要件比對之後,符合者,即成立殺人罪的規定,某甲就必須面臨「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律結果了,而中間「甲持刀殺乙」置於「殺人者」之下即是涵攝之意。

【評論主題】二、試回答全測站經緯儀高程測量的問題:(每小題 5 分,共 15 分)【題組】⑴說明電子測距(EDM)三角高程測量的原理。

【評論內容】

摘錄520號解釋

預算案經立法院通過及公布手續為法定預算,其形式上與法律相當,因其內容、規範對象及審議方式與一般法律案不同,本院釋字第三九一號解釋曾引學術名詞稱之為措施性法律。主管機關依職權停止法定預算中部分支出項目之執行,是否當然構成違憲或違法,應分別情況而定。諸如維持法定機關正常運作及其執行法定職務之費,倘停止執行致影響機關存續者,即非法之所許;若非屬國家重要政策之變更且符合預算法所定要件,主管機關依其合義務之裁量,自得裁減經費或變動執行。

【評論主題】一、考慮如下圖之閉迴路控制系統:【題組】(1) 計算從輸入 R(s)到輸出 Y(s)的轉移函數(transfer function)。(15 分)

【評論內容】

刑法277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傷害罪)犯前項之罪因而

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傷害致死罪);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傷害致重傷罪)。

刑法278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傷害罪)。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傷致死罪)。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重傷未遂)。刑法284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過失傷害罪),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過失重傷害罪)

題目為:甲不小心砍斷乙的右手臂,係犯何種罪名?

依刑法284規定為過失重傷害罪,答案選C

 

【評論主題】【題組】 (4)何謂污泥容積指標(sludge volume index, SVI)?

【評論內容】

刑法321

犯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二、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三、攜帶兇器而犯之者。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趁火打劫)六、在車站、埠頭、航空站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  機內而犯之者。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評論主題】五、評析釷(Thorium)取代鈾(Uranium)為核能發電燃料之可行性。(20 分)

【評論內容】

民法768(動產占10年)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

民法768-1(動產善意占5年)

以所有之意思,五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取得其所有權。

民法769(不動產占20年)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民法770(不動產善意占10年)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評論主題】【題組】(二)若 vI 為 小題解出的 vO 值時,vO 值為何?此時 QN 與 QP 各處於何種狀態?(10 分)

【評論內容】

民法425

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

意思就是:如果沒有公証,房東對於租約超過5年或是根本沒打契約的,如果他把房子賣了,房客要有隨時搬走的準備。

不適用於買賣不破租任原則。房客要"長久"住的安心,請到法院公証,保障雙方權益。

房屋租賃契約之公證:

http://www.judicial.gov.tw/work/work06/房屋租賃契約之公證.doc

【評論主題】【題組】 ⑵若大米公司能以$7,500,000 增強 LL1 的產能 15,000 小時,請問大米公司應該進行這項投資計畫嗎?此時最適產品組合為何?(8 分)

【評論內容】

憲法第 68 條

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

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

憲法第 69 條

立法院遇有左列情事之一時,得開臨時會:

一 總統之咨請。

二 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

【評論主題】一、【題組】⑴試說明台電公司高壓及特高壓電力用戶之供電方式,又供給用戶之供電方式依什麼來決定?(16 分)

【評論內容】

我用自己的觀念去推估  講得應該是指職位間的權利義務都是規定好的 死板板的 故稱為靜態至於人員交互關係 環境 資源都會隨時變化 故稱為動態 這是我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