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大法官釋字第 490 號作成解釋,《兵役法》第 1 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係為實踐國家目的及憲法上人民基本義務之規定,原屬立法政策考量,非為助長、促進或限制宗教而設,且無助長、促進或限制宗教之效果。服兵役之義務,並無違反人性尊嚴亦未動搖憲法價值體系之基礎,且為大多數國家之法律所明定,更為保護人民,防衛國家之安全所必需,與憲法第 7 條帄等原則及第13 條宗教信仰自由之保障,並無牴觸。從上述內容判斷,下列何者為該釋憲案的主要意涵?
(A)提高人民服兵役的個人意願
(B)彰顯人民服兵役的重要價值
(C)促進人民對國家目的的認同
(D)調和人民權利與義務的衝突。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84211
統計:A(0),B(5),C(6),D(26),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