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li Lin】評論
第 80 條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陳智凱】評論
判刑前/追訴~3215判刑後/行刑~43157
【方翔】評論
法緒投資報酬很低? 這種選擇題一翻兩瞪眼,有讀有分數,如果你跟我一樣有差零點幾分上榜的經驗,只要再對一題就上榜,我相信就不會這麼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