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林裕唐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二章有關高層建築物規定(A)高層建築物昇降機道併同昇降機間應以具有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處 防火構造之樓地板自成一個獨立之防火區劃。昇降機間出入口裝設之防火設備應具有遮煙性能。連接 昇降機間之走廊,應以具有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層防火構造之樓地 板自成一個獨立之防火區劃 正確,第242條(B)高層建築物在二層以上,十六層或地板面高度在 50 公尺以下之各樓層,應設置緊急進口。但面臨道路 或寬度 4 公尺以上之通路,且各層之外牆每 10 公尺設有窗戶或其他開口者,不在此限 正確,第233條(C)住宅區高層建築物之總樓地板面積與...
【用戶】林裕唐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二章有關高層建築物規定(A)高層建築物昇降機道併同昇降機間應以具有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處 防火構造之樓地板自成一個獨立之防火區劃。昇降機間出入口裝設之防火設備應具有遮煙性能。連接 昇降機間之走廊,應以具有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層防火構造之樓地 板自成一個獨立之防火區劃 正確,第242條(B)高層建築物在二層以上,十六層或地板面高度在 50 公尺以下之各樓層,應設置緊急進口。但面臨道路 或寬度 4 公尺以上之通路,且各層之外牆每 10 公尺設有窗戶或其他開口者,不在此限 正確,第233條(C)住宅區高層建築物之總樓地板面積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