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依票據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得為支票之付款人?
(A)里區漁會信用部
(B)中華郵政公司
(C)花旗(台灣)商業銀行
(D)台中市第二信用合作社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3),B(4),C(1),D(0),E(0)

用户評論

【用戶】cindyhsu212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127條支票之付款,以第四條所定之金融業者為限。票據法第4條稱支票者,謂發票人簽發一定之金額,委託金融業者於見票時,無條件支付與受款人與執票人之票據。前項所稱金融業者,係指經財政部核准辦理支票存款業務之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及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