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小桂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更正--行政院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院臺財字第0930027180號公告:配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一日成立,相關法律及法規命令條文涉及該會掌理事項,原管轄機關為財政部或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者,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變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評論內容】財政部
【用戶】彭雯蘭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瞭解了! 原來是這樣, 弄得很混亂, 條文發佈日是91年, 金管會93年成立, 條文也還沒變更才會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