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依據「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下列何者得定期實施查訪?
(A)曾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之一圖利強制使人為性交猥褻罪者
(B)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者
(C)曾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妨害性自主罪者
(D)曾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者
(E)曾犯刑法第一百條內亂罪者

參考答案

答案:B,C,D
難度:適中0.626866
統計:A(34),B(120),C(123),D(120),E(12)

用户評論

AshesLin】評論

「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第2條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得定期實施查訪對象如下:   一、曾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或第二百七十二條之殺人罪者。 二、曾犯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至第三百三十二條之強盜罪者。 三、曾犯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至第三百二十七條之搶奪罪者。 四、曾犯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一項、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放火罪者。 五、曾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四條至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八條或第二百          二十九條之妨害性自主罪者。 六、曾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取財罪者。 七、曾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或第三百四十八條之擄人勒贖罪者。 八、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