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e】評論
回Wendy意思就是,甲之後把100萬還給乙了,所以乙就沒有資格繼續占有甲地的抵押權,也就是乙必須把甲地的登記人名字改回甲
【comes781227】評論
民法第767條規定: 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前項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之。民法第765條規定(所有權之權能) : 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處分:包括事實上之處分及法律上之處分,事實上之處分為有形變更或毀損物之本體(如拆除房屋、以材料生產物品)。法律上之處分包括債權行為(如買賣贈與),及物權行為(如所有權之移轉、拋棄、擔保物權之設定。)
【十六夜】評論
可以想成乙妨害甲取得所有權(因有乙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