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找出轉移函數模式,並由此決定系統的穩定性。(8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58565
統計:A(86),B(64),C(30),D(569),E(0)

用户評論

Hou Ya-chun】評論

第十條 機關公務人員協會成立大會之召開,於招募會員人數已達八百人或超過機關預算員額數五分之一,且不低於三十人時,始得為之。

董志傑】評論

修正樓上為 公務人員協會法第11條第2項

Rilakkuma】評論

第 11 條 發起、籌組公務人員協會,應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及發起人名冊,向主管機關申請立案。發起人經向主管機關申請立案後,應組成籌備會,辦理會員招募、召開成立大會等籌備工作。但機關公務人員協會成立大會之召開,於招募會員人數已達八百人或超過機關預算員額數五分之一,且不低於三十人時,始得為之。召開成立大會應函請主管機關備查,主管機關得派員列席。公務人員協會應於成立大會召開後三十日內,檢具章程、會員名冊、理事、監事及會務人員簡歷冊各一份,報請主管機關許可。合於本法規定者,由主管機關發給立案證書及圖記。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協會法 第11條 (發起籌組協會之程序)發起、籌組公務人員協會,應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及發起人名冊,向主管機關申請立案。 發起人經向主管機關申請立案後,應組成籌備會,辦理會員招募、召開成立大會等籌備工作。但機關公務人員協會成立大會之召開,於招募會員人數已達八百人或超過機關預算員額數五分之一,且不低於三十人時,始得為之。 召開成立大會應函請主管機關備查,主管機關得派員列席。 公務人員協會應於成立大會召開後三十日內,檢具章程、會員名冊、理事、監事及會務人員簡歷冊各一份,報請主管機關許可。合於本法規定者,由主管機關發給立案證書及圖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