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依現行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應以下列何種方式,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A)立法院院長之提議
(B)立法院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
(C)立法院委員會之決議
(D)監察院之移送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7431
統計:A(0),B(100),C(9),D(0),E(0)

用户評論

waste36】評論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    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    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    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    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