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依司法院釋字第 547 號解釋,醫師屬於下列何種資格之人員?
(A)公職人員
(B)軍職人員
(C)技術人員
(D)專門職業人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4382
統計:A(4),B(0),C(1),D(84),E(0)

用户評論

【用戶】韌性淡定勇氣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我的理解,容易想錯的有C、D(C)技術人員-- 1.領有中央勞動主管機關所核發之技能檢定之技術士證       (需要考國家考試)                     2.經認可的專業機構核發+具有技術士證同等效力的證書(D)專門職業人員--在考試院   考試通過+領有證書的職業人員   EX醫師

【用戶】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釋字第 547 號憲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應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之。醫師從事醫療行為,不僅涉及病患個人之權益,更影響國民健康之公共利益,自須具備專門之醫學知識與技能,醫師既屬專門職業人員,其執業資格即應按首開規定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