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酒醉駕車、吸食毒品或迷幻藥駕車、行駛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五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44724
統計:A(188),B(5),C(4),D(0),E(0)

用户評論

【用戶】sunnyhouselov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 86 條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酒醉駕車、吸食毒品或迷幻藥駕車、行駛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