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ne Lo】評論
遺囑性質上是無相對人之單獨行為,並於遺囑人死亡始生效。民法第1186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不得為遺囑。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所以關於遺囑能力,乃以年齡為標準,滿十六歲者的未成年人有遺囑能力,不須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未滿十六歲之未成年人則無遺囑能力,即使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亦不得為遺囑。
【陳俊銘】評論
民法第1186條《遺囑能力》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我國繼承法規定,得為遺囑之年齡為幾歲?(A)13歲 (B)14歲 (C)15歲 (D)16歲【100初等考試-人事行政-法學大意】解析:民法1186 限制行為能力人不用法定代理人同意就可以立修改成為我國繼承法規定,得為遺囑之年齡為幾歲?(A)13歲 (B)14歲 (C)15歲 (D)16歲
【慈悲喜捨】評論
謝謝大家的詳細解析,深受用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