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者,依規定應辦理稅籍登記事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無論自行申請或委託報稅代理人申請,其主管稽徵機關均為財政部台北國稅局
(B)應檢送該國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資格證明文件
(C)營業人應至財政部稅籍登記平台申請辦理
(D)營業人如已註銷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申請註銷登記。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3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13】評論

第 12 條依本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辦理稅籍登記營業人之主管稽徵機關如下:一、自行申請稅籍登記者,為中央政府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二、委託報稅之代理人申請稅籍登記者,為代理人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