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Chen】評論
名 稱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施行細則第 10 條 下列藥物,為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十八條第一項所稱之同類 藥物: 一、有效成分及適應症與依本法查驗登記發給許可證之一般化學藥物相同 者,包括其結構上之異構物、錯化物、鹽類、酯類、螯合物或其他非共價鍵衍生物。 二、主分子結構及適應症與依本法查驗登記發給許可證之生物製劑或大分 子藥物相同者。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02563)第十七條 (特許保障 ) 罕見疾病藥物依本法查驗登記發給藥物許可證者,其許可證有效期間為十年。有效期間內,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同類藥物查驗登記之申請,應不予受理。 前項罕見疾病藥物於十年期滿後仍須製造或輸入者,應事先申請中央主...
【600】評論
非共價鍵
【張凱越】評論
同類藥物: 一、有效成分及適應症與依本法查驗登記發給許可證之一般化學藥物相同者,包括其結構上之:1.異構物2.錯化物3.鹽類4.酯類5.螯合物6.其他非共價鍵衍生物二、主分子結構及適應症與依本法查驗登記發給許可證之生物製劑或大分子藥物相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