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42.考量丙學者的提醒,下列我國公職選舉中,哪項適合採取女性保障名額且論據最為合理?
(A)縣市議員:地方自治最基層民意代表,可落實性別平等並深化基層民主
(B)區域立委:歷年大多由男性候選人當選,可矯正制度所構成的性別歧視
(C)直轄市長:最高層級地方政府首長,可彰顯女性參政意義及其政治地位
(D)不分區立委:應選出的總席次為複數,可以兼顧反映民意以及性別平等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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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上榜!上岸!】評論
我國採取女性保障名額的公職選舉各選舉區選出之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達四人 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人;超過四人者,每增加四人增一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當選名單中女性比例不得小於二分之一之制度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