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根據勞動基準法之童工保護規定,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
(A)童工不得從事繁重及危險性之工作
(B)未滿 16 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
(C)未滿 15 歲之兒童演藝人員(童星)不適用於勞動基準法之童工保護規定
(D)童工每日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8 小時,每週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40 小時,例假日不得工作

參考答案

答案:B,C
難度:非常困難0.152334
統計:A(7),B(66),C(404),D(32),E(1)

用户評論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C

【用戶】伊藤 107初等一般行政上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但..18歲比16歲大,(B)選項之未滿 16 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與未滿十八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兩項敍述並未衝突,未滿18歲應備,未滿16歲自然也應備,並不算錯

【用戶】小銀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我同意樓上所說,未滿16歲包含在「未滿18歲」的區間內,所以用邏輯來判斷,B不算說錯。但如果是純粹考「法條怎麼寫」,B就算錯了。這是我考法律科目必須很注意的地方。我覺得法學知識、法學大意比較有可能用實例來考邏輯;勞工法規大意似乎都只考法條的描述。C要看勞基法45條條前兩項,未滿15歲的人從事工作如果被主管機關許可就可以,而且準用童工保護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