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規定,勞工安全衛生委員會應多久至少開一次會?
(A)每 1 個月
(B)每 3 個月
(C)每 6 個月
(D)每 12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4986
統計:A(30),B(232),C(58),D(11),E(0)

用户評論

【用戶】asafoot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第 12 條 委員會應每三個月至少開會一次,辦理下列事項: 一、對雇主擬訂之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提出建議。 二、協調、建議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三、審議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實施計畫。 四、審議作業環境監測計畫、監測結果及採行措施。 五、審議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事項。 六、審議各項安全衛生提案。 七、審議事業單位自動檢查及安全衛生稽核事項。 八、審議機械、設備或原料、材料危害之預防措施。 九、審議職業災害調查報告。 十、考核現場安全衛生管理績效。 十一、審議承攬業務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前項委員會審議、協調及建議安全衛生相關事項,應作成紀錄,並保存三 年。 第一項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