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犒」賞三軍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36957
統計:A(462),B(5),C(16),D(31),E(0)

用户評論

【用戶】Clala

【年級】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但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

【用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18條:政府資訊屬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一、經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或其他法律、法規命令規定應秘密事項或限制    、禁止公開者。二、公開或提供有礙犯罪之偵查、追訴、執行或足以妨害刑事被告受公正    之裁判或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者。三、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但對公    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四、政府機關為實施監督、管理、檢 (調) 查、取締等業務,而取得或製    作監督、管理、檢 (調) 查、取締對象之相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    對實施目的造成困難或妨害者。五、有關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或鑑定等有關資料,其    公開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