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機關辦理巨額採購之工程,應於招標文件內明訂品管人員之資格、人數及其更換規定,其最低人數為至少1人。未達巨額之工程採購得準用之。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01205
統計:A(44),B(25),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Mefy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四、機關辦理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上之工程,應於工程招標文件內依工程規  模及性質,訂定下列事項。但性質特殊之工程,得報經工程會同意後  不適用之:  (一)品質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品管人員)之資格、人數及其更換規  定;每一標案最低品管人員人數規定如下:1、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上未達巨額採購之工程,至少一人。  2、巨額採購之工程,至少二人。  (二)查核金額以上之工程,品管人員應專職,不得跨越其他標案,  且施工時應在工地執行職務;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上未達查核金  額之工程,品管人員得同時擔任其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