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依據我國記帳士法之規定,記帳士受委任後,非有正當事由,不得終止其契約。如須終止契約,應於幾日前通知委任人,在未得委任人同意前,不得終止進行?
(A)五日前
(B)十日前
(C)二十日前
(D)一個月前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1051
統計:A(8),B(338),C(6),D(9),E(0)

用户評論

【用戶】stephanie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記帳士法§15記帳士受委任後,非有正當事由,不得終止其契約。如須終止契約,應於十日前通知委任人,在未得委任人同意前,不得終止進行。

【用戶】stepha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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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記帳士法§15記帳士受委任後,非有正當事由,不得終止其契約。如須終止契約,應於十日前通知委任人,在未得委任人同意前,不得終止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