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 Wen Ko】評論
我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14條:「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一般智能優異,指在記憶、理解、分析、綜合、推理、評鑑等方面,較同年齡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第15條:「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學術性向優異,指在語文、數學、社會科學或自然科學等學術領域,較同年齡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因此答案應該修改為B
【吳佳穎】評論
請求修改答案為B
【邱祐蓁】評論
請求答案修改為B理由同上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