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李心和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第 3 條 本條例所稱智慧創作,指原住民族傳統之宗教祭儀、音樂、舞蹈、歌曲、n雕塑、編織、圖案、服飾、民俗技藝或其他文化成果之表達。土地所有權不是傳統智慧創作的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