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 10 條公司組織應記載下列事項:五、發起人:(一)公司設立未滿一年者,比照前款規定,揭露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發起人之有關資料。(二)公司設立未滿三年者,應揭露自設立後公司與發起人間除業務交易行為以外之重要交易,包括財產交易與資金融通;其屬財產交易者,尚應揭露該標的之性質、所在及該交易價格之決定方式。向發起人購入之資產,如係發起人於出售前二年內所購置者,並應說明該發起人之購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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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 10 條公司組織應記載下列事項:五、發起人:(一)公司設立未滿一年者,比照前款規定,揭露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發起人之有關資料。(二)公司設立未滿三年者,應揭露自設立後公司與發起人間除業務交易行為以外之重要交易,包括財產交易與資金融通;其屬財產交易者,尚應揭露該標的之性質、所在及該交易價格之決定方式。向發起人購入之資產,如係發起人於出售前二年內所購置者,並應說明該發起人之購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