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關於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三人
(B)政府或法人為公開發行公司之股東時,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得由其代表人同時當選或擔任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不適用公司法第 27 條第 2 項規定
(C)董事缺額達章程所定席次三分之一者,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60 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D)董事因故解任,致不足三人者,公司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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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 Hua】評論
第 26-3 條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