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關於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甲騎乘機車因路面不平而發生車禍,造成其車輛嚴重損害,原則上甲得向道路養護機關請求修 復其機車
(B)各級政府為支應可能發生之國家賠償,應依法編列預算支應
(C)乙向 B 行政機關請求國家賠償,B 行政機關於乙提出請求後已逾 2 個月不開始協議,乙依法即 可提起國家賠償之訴
(D)人民向國家機關請求國家賠償,其請求權自知有損害時起,因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若自損害 發生時起,逾 5 年者亦同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8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Vinso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國家賠償事件 以賠償金額為原則,恢復原...

【用戶】潛水小小孩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A)為何不是依據國賠法第9條第2項 選賠償義務機關啊?

【用戶】茂野吾郎(110普考上榜)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同意B2 B3 我也是選C可能有機會可以申請疑義,不過若是硬要說的話,逾2個月的確也等於逾30日(玩文字遊戲),只能說題目做越多反而想更多,會注意每個選項的數字細節…A明明是簡單的觀念卻沒有馬上反應過來,然後結果是錯的…人生真的很難~

【用戶】wei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關於選項C,我的理解是:國賠法11條1項本文: 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而選項C "已逾 2 個月",早已超過法條規定的30日,當然可以提國賠訴訟囉